北京乐山企业商会欢迎您 pc版
乐山鼓励建筑企业晋级升位 最高奖励300万元
2017-08-17 14:44:27


a72a68aad753484ca30ceccd9c806bea.jpg


    为加快乐山建筑业转型发展步伐,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日前,乐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定位”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契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打造乐山建筑业品牌,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10亿元,市域外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20%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力争形成年营业额超20亿元的企业5个。力争实现特级资质建筑企业零的突破,一级资质(总承包)建筑企业达到25家。

  《意见》鼓励企业晋级升位。奖励企业资质升级、奖励外地企业落户乐山、奖励企业引进人才。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建筑企业,政府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建筑企业,政府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为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企业,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凡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等级的外地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并注册落户的(包括外地入乐企业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凡从市外转入我市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予引进企业2万元/人的奖励。同时,奖励优质工程、奖励龙头企业、奖励企业“走出去”、奖励企业采购本地建材、奖励投资企业使用本地建筑施工企业。

  《意见》还明确要强化市场监管,完善招投标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完善诚信评价制度。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2018年起,我市建筑业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记者 徐珍)

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乐山商会
共0评论
Copyright @2016-2017 北京乐山企业商会版权所有 网站ICP备案号:京ICP备17000391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9号茶院黄山茶楼2楼C-03乐乐山茶业